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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全生产法治研究会工作委员会申请要求及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4-06-24 浏览:0

北京安全生产法治研究会

专业委员会申请要求及流程说明

一、提交材料

1、专业委员会筹备成立申请表》(附件2):主要包括成立的理由,业务范围,住所、发起人等相关情况。该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专业委员会筹备成立申请表》时并附发起单位、会员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附件5、附件6)。

3、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备案表(附件3)及身份证明:发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机构简介并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发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及发起人情况简介。

4、2家或以上单位会员组成该分支机构成员单位。

二、受理流程

1、受理:秘书处对材料进行审查。

2、现场勘查:秘书处以约谈或实地考察的形式对拟成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全面了解与勘查。

审批:会长办公会或理事会决议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筹备的决定。准予筹备的,向发起人下达批复;不予批准筹备的,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三、申请材料备案

1、材料清单

2、专业委员会筹备成立申请表

3、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备案表

4、发起单位基本情况

5、会员单位基本情况

6、发起人基本情况

附件1、材料清单.docx

附件4、发起单位基本情况.docx

附件2、专业委员会筹备成立申请表.docx

附件3、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备案表.docx

附件5、会员单位基本情况.docx

附件6、发起人基本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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